违法转卖抖音账号,罗甸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宣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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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10日,罗甸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侵犯公民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,该起案件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实施以来,我院审理的全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。

案件详情

2022年3月至7月期间,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微信等方式以每条12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向“地推人员”(即专门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公民电话号码和验证码的人员)购买含有电话号码、验证码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,处理成可以登录抖音账号的爱思备份包,再以每个4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他人,违法所得共计72852.63元。截止案发前累计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789条,尚未卖出的抖音备份包278个。

审理结果

经审理,我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并向他人出售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综合考虑被告人自愿退赃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决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,没收全部违法所得。同时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72852.63元、删除购买的所有个人信息,并在国家级媒体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。

法官提醒

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公众,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,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电话号码、手机验证码、公民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,对陌生小程序、网络链接、二维码等要提高警惕,以免遭受损失。同时也告诫大家,不要因贪图利益而触碰法律底线,实施非法窃取、泄露、出售他人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付出惨重代价。

法律规定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】: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,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。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条: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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